关于机床设备出口管制新规
【重要通知】关于机床设备出口管制新规
尊敬的客户/合作伙伴:
接海关总署2026年第77号公告,自2026年6月30日起,出口8454-8465项下折弯机、车床、铣床、磨床、激光打标机、激光切割机、激光焊接机及相关加工设备,需在报关时明确申报是否涉及两用物项管制范围。
请您配合注意以下事项:
1、出口上述设备时,必须提前提供完整、准确的技术参数(如定位精度、控制轴数等),以便我司完成合规申报;
2、如参数、用途、功能信息不清晰,海关将直接退单,系统无法申报;
3、海关对货物存疑时,将启动研判或送检程序,处理时间可能长达1-3个月;
4、违规出口将面临严厉处罚:货值50万以上处5-10倍罚款;不足50万处50万-250万罚款;情节严重的追究刑责;工厂、外贸公司、货代、报关行、货主全链条连带追责,无免责主体。
为确保您的货物顺利出口,请务必在下单/发货前提供完整设备信息配合我司预审。如有疑问,请随时联系我司客服/业务人员。
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!
